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适用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对《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相应条款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额及修改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数额等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0,733,703 股。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61 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332,201,107 元变更为 442,934,810 元,公司
股份总数由 332,201,107 股变更为 442,934,810 股。 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
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
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适用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对《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相应条款进行调整和修改。因公司已于 2021 年9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 日经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经中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中国证监会”)同意,首次向社会公 证监会”)同意,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并于【】 人民币普通股 11,073.3703 万股,并于
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2021 年 9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板上市。 创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442,934,810 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万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
股,均为普通股。 442,934,810 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草案)》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