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1 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收到现任董事李文轩先生和独立董事夏晶晶女士呈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李文轩先生、夏晶晶女士因工作原因和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之后亦不在公司内担任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上董事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原条款的序号及内容 修订后的条款序号及内容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由股东大会选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由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设董事长 1 人。 举产生,设董事长 1 人。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