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0 证券简称:东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 谭小青先生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
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邓登峰先生,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5家上市公司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詹妙灵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独立复核合伙人:李耀忠先生,199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李耀忠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4家、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有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
方面因素而定。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由双方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信永中和2022年度审计费用
(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为公
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聘用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
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信永中和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时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