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85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公司)控股股东淮安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伟创)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金昊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昊诚)、苏州金致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致诚)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及持有股份被动稀释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淮安伟创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昊诚、金致诚合计持有的股份
数量由 135,000,000 股降至 132,430,0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64.21%减少至
62.65%。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收到股东淮安伟创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昊诚、金致诚的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告知函》,淮安伟创、金昊诚、金
致诚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年 11 月 4 日期间合计减持股份数量 2,569,999 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11,375,274 股)的 1.22%。2024 年 7 月 8 日,因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上市流通,淮安伟创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昊诚、金致诚所持有公司股份被动稀释比例为 0.34%,合计持股比例变化为 1.56%,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 1 名称:淮安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临河路 1
号孵化中心 3楼 109室
名称:苏州金昊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 2 注册地: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淞葭路 1000号 3楼
基本信息 名称:苏州金致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 3 注册地: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
淞葭路 1000号 3楼
权益变动时 2024/7/8~2024/11/4
间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 变动股数 变动比例
类 (股) (%)
权益变动 淮安伟创、金昊 被动稀释 2024年 7 月 人民币 - 0.34%
明细表 诚、金致诚 8 日 普通股
淮安伟创、金昊 集中竞价、 2024/11/1~ 人民币 2,569,999 1.22%
诚、金致诚 大宗减持 2024/11/4 普通股
合计 2,569,999 1.56%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注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注3:被动稀释情况:2024年7月8日,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上市流通,淮安伟创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昊诚、金致诚所持有公司股份被动稀释比例为0.34%。
注4:本表中变动比例系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211,375,274股计算。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本公告中所有表格中数据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淮安伟创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5,000,000 59.45% 123,330,000 58.35%
金昊诚 有限售条件股份 5,000,000 2.38% 4,622,192 2.19%
金致诚 有限售条件股份 5,000,000 2.38% 4,477,809 2.12%
合计 135,000,000 64.21% 132,430,001 62.65%
注1: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注2:本次权益变动包含被动稀释。上述比例计算中,“变动前总股本”指公司2024年7月8
日股权激励股份上市前总股本210,259,274股,“当前总股本”是指公司当前总股本211,375,274股。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其减持股份计划及其持有股份被动稀释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披露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