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1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
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5,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8,375.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6,544.39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1,830.61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
[2020]第 5-00032 号)。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
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7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9,357,77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8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8,854.98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1,486.30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7,368.68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3]第 ZI10628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418,306,102.37
加: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9,805,122.97
减:以前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 358,216,342.16
减: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 53,760,567.90
减: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1,403,200.00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 4,731,115.28
其中: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通知存 0
款)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731,115.28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
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773,686,806.98
加:尚未支付或者置换的发行费用 0
加: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3,702,790.48
减:以前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 226,185,406.34
减: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使用补流资金的金额 67,569,049.42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 483,635,141.70
其中: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通知存 400,000,000.00
款)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3,635,141.7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经本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 年 1 月 26 日,本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对应的共计
人民币 1 亿元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并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依法注销开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
技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44250100019000001377”);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技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失效。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依法注销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32250199759400000814”),并在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 年 2 月 2 日,
公司依法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新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银行账户为“487175724294”),并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
“32250199759400000814”)已于 2021 年 2 月 4 日依法注销,原签署的《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自注销之日起失效,原募集资金账户的本金及利息已转存至新募集资金专户。
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开立
的“超募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9050078801600001307)中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中结余利息收入全部转存至公司自有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该专户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分别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银行账户为“30330188000227540”)、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巷支行(银行账户为“5132180000150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银行账户为“110226182900006062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银行账户为“0909240000001346”)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郭巷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郭巷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分别签署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 年 9 月 28 日,本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对应的共计
人民币 185,818,444.67 元(含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133,611.00 元)从募集资金专项
注销开设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户为“0909240000001346”),剩余销户利息 13,454.35 元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失效。
截至 2024 年 6 月末,公司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
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用途 存款方式 余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7175724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