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江必旺(BIWANG JACK JIANG)博士,董事、总经理牟一萍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赵顺先生,董事、核心技术人员林生跃先生,职工监事余秀珍女士,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刘劲松(JINSONG LIU)博士,副总经理陈武(WU CHEN)博士,副总经理王冬博士,副总经理米健秋博士,副总经理华晓锋先生等10人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上增持主体计划自2023年4月26日起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1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一)增持主体: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江必旺(BIWANG JACK JIANG)博
士,董事、总经理牟一萍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赵顺先生,董事、核心技术人员林生跃先生,职工监事余秀珍女士,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刘劲松(JINSONG LIU)博士,副总经理陈武(WU CHEN)博士,副总经理王冬博士,副总经理米健秋博士,副总经理华晓锋先生等10人。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 姓名 与公司关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说明
号 (万股) (%)
江必旺 实际控制人、董事
1 (BIWANG 长、核心技术人员 6464.6835 16.0346 直接持有
JACK JIANG)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
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增持主体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1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拟增持金额区间
序号 增持主体 与公司关系 (万元)
名称 不低于 不超过
1 江必旺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核心技 100 200
术人员
2 牟一萍 董事,总经理 100 200
3 赵顺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50 70
4 林生跃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50 70
5 余秀珍 职工监事 50 70
6 刘劲松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30 60
7 陈武 副总经理 50 70
8 米健秋 副总经理 80 120
9 王冬 副总经理 50 70
10 华晓锋 副总经理 50 70
合计 610 1000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障增持计划顺利实施,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3年4月26日起3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拟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