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2-017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期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0日、2021年8月20日、2021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下简称“相关定期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相关定期报告中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
本次更正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不影响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不影响现金流量表的筹资活动的净额,不会对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一、更正原因
(一)财务人员工作失误
因财务人员工作失误,公式链接有误,导致2021年第一季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投资支付的现金”和“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时多计87,811.00元。
因财务人员工作失误,将子公司常州银河电器有限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科目中未交增值税的增加额188,902.37元归集在“投资支付的现金”,实际应计入“支付的各项税费”,由此导致2021年前三季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投资支付的现金”多计188,902.37元,“支付的各项税费”少计188,902.37元。
(二)将购买、赎回理财产品产生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改按照总额法统计列示
2021年以前,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同时为兼顾流动性,大多购买短期的理财产品,购买与赎回频次较高,年度发生笔数达数百笔,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相关规定:“第五条 现金流量应当分别按照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总额列报。但是,下列各项可以按照净额列报:(一)……。(二)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三)……。”,对于持有期间较短、周转快的理财产品的购买和赎回以净额法在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量项目中列示,对于零星发生的持有时间较长或周转较慢的理财产品的购买和赎回以总额法在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量项目中列示。公司2021年原1-3季报对于理财产品购买及赎回在现金流量表中仍按以前年度一贯口径编制。
在会计师对公司进行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就此与会计师进行讨论认为:公司于2021年1月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净额3.86亿元,随着募集资金的注入,公司现金流充裕,闲置的自有资金规模大幅增加,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投资收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导致2021年购买理财产品的规模大幅增加,该等银行理财产品的持有期间也有所延长且周转频次变慢,对该部分银行理财产品的现金流量的编制仍然参照以前年度口径的合理性有待商榷。鉴于此,公司经过审慎研究,考虑谨慎性原则,同时给投资者提供更完整、更充分的现金流量信息,公司决定从2021开始,对该等理财产品的现金流入及流出按总额法在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中列示。
故公司对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及2021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按照上述总额法对相关现金流量项目进行更正。
二、更正情况
(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具体位置:四、附录/4.1 财务报表
(1)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3月)
更正前:
项目 2021 年第一季度 2020 年第一季度
(1-3 月) (1-3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0,837,525.15 95,541,891.5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897,549.5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64,809.19 1,452,531.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3,299,883.91 96,994,423.3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8,057,896.08 46,082,769.9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1,617,182.00 30,113,650.42
支付的各项税费 7,620,516.80 5,848,460.9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00,238.92 5,778,868.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7,395,833.80 87,823,750.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904,050.11 9,170,673.3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52,379.82 52,454,017.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200,000.00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52,379.82 52,454,017.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19,774,222.34 8,639,023.01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49,087,811.00 147,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8,862,033.34 155,639,023.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8,209,653.52 -103,185,006.0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4,748,9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4,748,9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205,665.4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205,665.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8,543,234.5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28,728.57 699,263.4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666,359.75 -93,315,069.2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4,246,165.38 189,093,168.8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0,912,525.13 95,778,099.66
更正后:
项目 2021 年第一季度 2020 年第一季度
(1-3 月) (1-3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0,837,525.15 95,541,891.5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897,549.5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64,809.19 1,452,531.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3,299,883.91 96,994,423.3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8,057,896.08 46,082,769.9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1,617,182.00 30,113,650.42
支付的各项税费 7,620,516.80 5,848,460.9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00,238.92 5,778,868.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7,395,833.80 87,823,750.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904,050.11 9,170,673.3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