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89 公司简称:银河微电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详情敬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交所科创板 银河微电 688689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证券事务代表
表)
姓名 李福承 岳欣莹
电话 0519-68859335 0519-68859335
办公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9号 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9号
电子信箱 gmesec@gmesemi.cn gmese@gmesemi.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902,127,588.65 1,903,586,112.42 -0.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87,135,141.91 1,283,571,849.27 0.28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329,986,288.74 365,269,762.44 -9.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0,523,573.88 53,483,113.34 -42.93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7,786,538.06 43,479,708.05 -59.09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8,854,475.41 69,060,194.79 -29.26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37 4.91 减少2.54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4 0.42 -42.86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4 0.42 -42.86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6.48 7.76 减少1.28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7,69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包含转融通 质押、标记或
股东名称 股东性 比例 持股 条件的股份 借出股份的 冻结的股份
质 (%) 数量 数量 限售股份数 数量
量
常州银河星源投资有 境内非
限公司 国有法 31.61 40,747,740 40,747,740 40,747,740 无 0
人
恒星国际有限公司 境外法 26.74 34,473,000 34,473,000 34,473,000 无 0
人
常州银江投资管理中 其他 6.35 8,182,260 8,182,260 8,182,260 无 0
心(有限合伙)
常州银冠投资管理中 其他 4.27 5,508,000 5,508,000 5,508,000 无 0
心(有限合伙)
常州清源知本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其他 3.22 4,150,000 0 0 无 0
伙)
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
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其他 2.24 2,889,000 2,889,000 2,889,000 无 0
中心(有限合伙)
高华-汇丰-
GOLDMAN, SACHS & 其他 0.85 1,095,385 0 0 无 0
CO.LLC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博道成长智航股 其他 0.49 638,049 0 0 无 0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胡泽斌 境内自 0.38 495,181 0 0 无 0
然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大成景恒混合型 其他 0.27 344,147 0 0 无 0
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截至报告期末,银河星源持有公司 31.61%的股权,为公司
的说明 的控股股东;杨森茂先生通过银河星源、恒星国际、银江投资
与银冠投资间接控制公司68.98%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
的声明,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不适用
股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