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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奥普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4-036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
南路 66 号之一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通过邮件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盛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 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13,354,887.64 元(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1.3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22,235,455 股,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890,609.15 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 2024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4.02%。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 露的《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 露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公司会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
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舆情对公司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上
午 10:00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以下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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