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奥普特 股票代码:688686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OPT Machine Vision Tech Co., Ltd.
(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河南工业区锦升路 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特别提示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2020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内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前5个交易日后,交易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股票异常波动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三)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战略投资者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或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公司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7,048,09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0.67%,流通股数量较少。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此外,科创板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特别认真地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对下列重大风险因素予以特别关注,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对苹果公司存在一定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源于苹果公司及苹果公司指定第三方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31%、27.24%、39.39%和19.42%,其中,发行人直接对苹果公司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31%、27.24%、26.00%和0.47%。发行人对苹果公司及其产业链收入及其占比较高。
若未来苹果公司经营出现较大的、长期的不利变动,或者公司产品无法获得苹果公司认证而不能持续获得用于苹果公司或者其指定第三方的订单,则可能对公司业务的稳定性、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产品价格下行及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机器视觉行业是近十几年间随着工业的发展而逐步兴起的行业。采用机器视觉技术的下游行业多为发展较快、对自动化水平和产品品质要求较高的行业。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机器视觉市场竞争日益加剧,整个产业也将逐渐进入成熟期。一般而言,随着产业从成长期逐渐进入成熟期,市场竞争加剧,将导致产品价格逐渐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0,258.49万元、42,209.52万元、52,454.81万元和24,031.09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1.38%、71.29%、73.59%和69.10%。公司目前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若未来受如行业内更多企业加入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境外品牌降价竞争、原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持续上涨等因素影响,未来公司产品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以2019年度数据为例,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产品销售单价每下降10%,毛利率下降2.93个百分点,利润总额下降21.57%。因此,若未来公司出现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时,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三)下游最终应用领域集中于 3C 电子领域的风险
发行人机器视觉产品主要应用于3C电子领域。报告期内,发行人来源于3C电子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超过70%,对该行业依赖程度较高,整体抗风险能力不足。3C电子领域品牌众多,竞争激烈,同时具有产品迭代快、客户需求变化快等特点。若3C电子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对机器视觉产品的需求下降,
或者公司产品不能满足3C电子领域的产品要求,而公司未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布局,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新产品的研发及市场推广的风险
2019年公司首次推出了自主研发的工业相机,初步形成了机器视觉领域完整的产品线。但该等产品系为特殊功能设计并制造的,并非公司计划量产的机型。公司的自主相机产品总体而言仍处于研发阶段,还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除工业相机外,公司目前还有多个新产品处于规划或者研发阶段。
一方面,上述在研产品距离实现批量生产和销售还有一定时间,且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另一方面在研产品目前已有同类上市或在研竞品,未来商业化预计会面临激烈竞争,出现商业价值低或不及预期的风险。如目前工业相机市场,特别是高端市场,主要由海外品牌占据,国内品牌方面,以海康威视、大华股份为代表的企业正以规模生产的成本优势逐步渗透。公司的工业相机获得使用验证和客户认可尚需一定的时间并存在推广失败的风险。如果不能如期获得市场认可,将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贸易保护主义和贸易摩擦风险
近年来,全球产业格局深度调整,发达国家相继实施再工业化战略,推动中高端制造业回流。此外,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和技术保护倾向有所抬头,对中国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带来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及所在行业为全球经济一体化产业链中的一环。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占比分别为25.76%、32.54%、30.45%和6.85%,外销客户主要集中在爱尔兰、新加坡、中国台湾和德国等地。若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境外客户可能会减少订单、要求公司降价或者承担相应关税,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形成不利影响。
公司采购品中LED、相机等亦存在较多的进口品牌产品。公司采购品中最终产地在日本、欧洲、美国等海外地区的占比分别为39.28%、39.61%、39.28%和33.90%。若发生贸易摩擦、关税壁垒、品牌商所在国限制出口等情形,或者未来关键进口原材料的价格或汇率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影响公司交货质量和成本水平,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在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78.56%的股权,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控制公司96.03%的股权,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将下降至58.92%,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控股比例将下降至72.02%,仍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有实质性影响。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整体经营决策与投资计划、股利分配政策和人事任免等进行控制,将可能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七)新冠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供应商及客户受到疫情影响复工时间有所延迟,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公司已经采取必要的解决措施,在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积极采取应对,制定相应的经营计划及安全防护措施,并于2020年2月中上旬逐步复工。复工复产以来,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逐步恢复,疫情对公司的影响逐步消退。2020年上半年,公司新增订单金额、产销量等数据均较去年同期实现稳定增长。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已恢复正常,本次疫情对公司的影响较小。
公司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4,035.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78.60万元,分别同比上升8.30%、0.67%。2020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57.49万元,同比下降0.56%。公司积极采取措施,保障生产经营平稳有序开展,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新冠疫情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保持稳定增长。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76号文注册同意,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方案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34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奥普特”,证券代码“688686”;其中17,048,095股股票将于2020年12月31日起上市交易。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2、上市时间:2020年12月31日
3、股票简称:奥普特
4、扩位简称:奥普特科技
5、股票代码:688686
6、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2,475,670股
7、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0,620,000股
8、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