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2-005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 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 司章程》的相关手续。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 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形成章程修正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规定 现规定
第八十二条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
1 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 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
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 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
票制。 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
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 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
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 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
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况。 况。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