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2-022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2年5月30日下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周建华先生、陆丹敏先生、方卫中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刘英女士、许霞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独立董事和两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周建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年4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周建华(主任委员)、陆丹敏、方卫中;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许霞(主任委员)、刘英、周建华;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刘英(主任委员)、许霞、方卫中;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刘英(主任委员)、许霞、陆丹敏。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许霞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曾建先生、夏杨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周颖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周颖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职工代表监事
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周建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张捷俊先生、葛鲁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张栩先生为财务总监,同意聘任申弘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申弘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周 建 华 先 生 的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张捷俊先生、葛鲁宁先生、张栩先生、申弘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史如镜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史如镜女士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承诺将于近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史如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郭守敬路498号16号楼
电话:021-50809715
传真:021-50809725
邮编:200120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附件:
张捷俊先生简历
张捷俊先生,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工程师,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2013年5月至2019年4月,历任公司系统工程师、在线测试产品经理、系统部副部长兼在线测试产品经理、系统部副部长、5G与测量专业部副部长;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任总经理助理,兼5G与测量专业部部长;2018年12月至2021年9月,担任公司监事;2020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发中心副主任;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研发中心副主任。
张捷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嘉兴米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6%的财产份额、持有富诚海富通霍莱沃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6.78%的财产份额,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葛鲁宁先生简历
葛鲁宁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工程师,毕业于东华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2009年3月至2015年5月,担任上海航天局第804研究所工程师;2015年5月至2019年4月,历任公司工程部工程师、工程部副部长兼运行质量部副部长、工程部部长兼运行质量部部长、运行质量部部长;2016年7月至2021年9月,担任公司监事;2019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行质量部部长;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葛鲁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嘉兴米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9%的财产份额、持有富诚海富通霍莱沃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6.78%的财产份额,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张栩先生简历
张栩先生,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08年7月至2017年3月,历任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预算分析员、预算管理部经理、高级经理和业务财务管理部总监;2017年4月至2020年3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8年1月至今,担任子公司北京霍莱沃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北京霍莱沃执行董事、总经理。
张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嘉兴米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66%的财产份额、持有富诚海富通霍莱沃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3%的财产份额,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申弘女士简历
申弘女士,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6月至2015年12月,历任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经理、高级经理;2015年12月至2020年2月,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副总裁;2020年2月加入公司;202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申弘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富诚海富通霍莱沃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55%的财产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史如镜女士简历
史如镜女士,199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20年7月至2022年5月,就职于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史如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