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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立旺: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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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3-001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福立
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57 号),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43,350,000 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交易。公司聘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
期原定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本次发行的工作需要,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东吴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东吴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中信证券已委派汤鲁阳先生和方磊先生(简历附后)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其持续督导期为保荐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对东吴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汤鲁阳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主要有:传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苏试试验公开发行可转债、苏试试验非公开发行、传艺科技重大资产重组、传艺科技非公开发行、赛福天上市公司收购、高科石化上市公司收购、天准科技挂牌上市等。

  方磊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主要有:万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中泰证券首次公开发行、江苏北人首次公开发行、南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华伍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保税科技非公开发行、宏昌电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亿利洁能重大资产重组、南京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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