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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立旺: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8

福立旺: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2-072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股权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12 月 7 日。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0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17,335
      万股的 0.17%。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70 元/股。

  根据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12 月 7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8.70 元/股的授
予价格向 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稼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 2022 年 4 月 28 日至 2022 年 5 月 8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5)。
  4. 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9)。

  5. 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6. 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披露了《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均由 9.00 元/股调整为 8.70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董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12
月 7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70 元/股。

  2.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12 月 7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12 月 7 日,
同意以 8.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3.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及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3)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12 月 7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8 名激励对
象授予 3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70 元/股。

  (四)本次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2 年 12 月 7 日

  2. 授予数量:30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17,335 万股的 0.17%

  3. 授予人数:8 人

  4. 授予价格:8.70 元/股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或公司从二级市场
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6.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        33%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        33%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归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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