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1-021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8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 7 人,实际参会
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安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将于2021年9月2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名郑安民先生、郑耀先生、李忠强先生、蒋永祥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止。
郑安民先生、郑耀先生、李忠强先生、蒋永祥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将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届满,根据《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名黄杰刚先生、崔军先生、张自力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25 日止。
黄杰刚先生、崔军先生、张自力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计划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海泰新光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