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6 证券简称:金盘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债券代码:118019 债券简称:金盘转债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盘科技”
或“公司”)股东敬天(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敬天投
资”)持有公司股份 23,192,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5%。上述股份为敬天投
资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4 年 3 月 9 日起上市流
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敬天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
过 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20%,将于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 以 上 非 第 IPO 前取得:
敬天投资 23,192,388 5.15%
一大股东 23,192,388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持股
股东名称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比例
第一组 海南元宇智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为实际
控制人李志远控制的企业,JINPAN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为实际控制人
YUQING JING(靖宇清)控制的企业,李
敬天投资 23,192,388 5.15% 志远、YUQING JING(靖宇清)系夫妻关
系。敬天(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志远、
YUQING JING(靖宇清)一致行动人靖宇
梁、李晨煜的持股平台。
海南元宇智能科技投 184,864,203 41.07% 同上
资有限公司
JINPAN
INTERNATIONAL 26,966,520 5.99% 同上
LIMITED
合计 235,023,111 52.21% —
注:以上持股比例以公司 2024 年 5 月 16 日总股本 450,129,559 为基础计算。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减持方式
名称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敬天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4/6/11 按市场价 IPO 前股 自身资
投资 900,000 股 过: 持,不超过: ~ 格 份 金需求
0.20% 900,000 股 2024/9/10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敬天投资承诺:
1、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本企业自金盘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金盘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盘科技股份,也不由金盘科技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企业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金盘科技股份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金盘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金盘科技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金盘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企业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股份锁定期限。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金盘科技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金盘科技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本企业减持金盘科技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企业减持金盘科技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如果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金盘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每年减持所持有的金盘科技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企业名下的股份总数的 100%,因金盘科技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企业所持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
应变更。
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企业持有的金盘科技其余股票自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本企业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所获得的收益归金盘科技所有。
如果相关监管规则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
止。如果相关监管规则对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企业在锁定或减持金盘科技股票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