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3-062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33.333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6.65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5,516.6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943.7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572.97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005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人民币
明细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855,166,691.10
减: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 58,321,001.61
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796,845,689.49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税) 17,290,962.05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9,487,826.86
减: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含税) 8,579,612.28
减: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
减:项目结项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80,644,949.12
减:募投项目累计支付金额 274,831,921.05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62,050,000.00
加:募集资金现金理财收益金额 367,042.51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6,064,869.24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92,329.8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与募投实施主体、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57560188000012677 346,601,089.49 - 已销户
司肇庆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4050176020900000843 347,589,600.00 - 已销户
司清远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018023729200052806 52,655,000.00 - 已销户
司清远经济开发区支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 1763092271 50,000,000.00 84,382.64 三方监管专
司广州分行 用账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57560188000022082 - 30,592.24 四方监管专
司肇庆分行 用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018023729200055086 - - 已销户
司清远经济开发区支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 1811057238 - 277,355.00 四方监管专
司广州分行 用账户
合计 / 796,845,689.49 392,329.8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8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1.80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
下表:
单位:元、人民币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临时补流金额 是否 备注
归还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1763092271 34,050,000.00 否
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7560188000022082 83,000,000.00 否 池州无卤阻燃剂扩
公司肇庆分行 产建设项目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 1811057238 45,000,000.00 否 安庆聚苯乙烯生产
公司广州分行 建设项目
合计 / 162,050,000.00 /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
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