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1-090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1年 11 月 24 日以邮件、通讯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由于事项较为紧急,召集人在会议上对本次临时会议紧急召开作出说明。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钢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份制改造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奥智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造,即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份制改造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新材料循环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公司计划在湖北省江陵县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手续获取 237.6 亩建设用地。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投资总额 3.0 亿元人民币,用地约 181 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改性塑料粒子、EPP(发泡聚丙烯)、智能保温箱及汽车零部件,建设周期为36 个月;剩余约 56 亩作为第二期储备用地。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新材料循环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