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石化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聚石化学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33.3334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6.65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5,516.6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943.7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572.97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 月 19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005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版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年产 40000 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 34,758.96 34,758.96
2 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4,021.71 4,021.71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265.50 5,265.50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49,046.17 49,046.17
(二)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 8,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04%。
(三)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8,806.74 万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池州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8,000.00 万元投资“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以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8,000.00 万元投资“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累计使用募集
金 资金金额
1 年产 40000 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 34,758.96 34,758.96 19,994.79
2 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4,021.71 4,021.71 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265.50 5,265.50 379.72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5,000.00
超募资金 60,147.84 24,000.00 8,212.80
其中: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34,775.74 8,000.00 212.80
5
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 17,372.10 8,000.00 0.00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8,000.00
合计 109,194.01 73,046.17 33,587.31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一)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
“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原计划利用清远生产基地的现有场地,扩建年产无卤阻燃剂 6,000 吨,但由于清远城市规划对化工项目逐步收紧,未来新增产能难以在清远落地,公司将无卤阻燃剂产品的建设的重点投向外省化工园区,可保障阻燃剂产品的持续和稳定性发展。公司拟将上述清远项目搬迁至池州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实施,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
原于清远实施的“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搬迁至池州并入募投项目“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增加年产能6,000 吨,合计为年产能 5 万吨无卤阻燃剂。公司预计未来三年内阻燃改性粒子及阻燃类塑料制品的年产能将增加约 8 万吨,对应内部年消耗阻燃剂 1.5 万吨,内部强大的产能消化能力以及外部因取代有卤阻燃剂而形成的市场增量,确保项目达产后的稳定营收。另一方面,公司近期所收购的龙华化工乃无卤阻燃剂的重要原材料供应商之一,打通上游产业链可形成生产成本优势;龙华化工邻近池州生产基地,方便日后阻燃剂产业链的统一管理,可形成管理成本优势。
本次变更仅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保持不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变更 变更 变更 变更 变更 变更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前 后 前 后 前 后
广东
无卤 省清
阻燃 远市
剂扩 普塞 高新 4,021.71 4,021.71
产建 池州 呋 技术 安徽
设项 无卤 产业 省池
目 阻燃 池州 开发 州市
剂扩 聚石 区 东至 38,797.45 12,021.71
池州 产建 安徽 经济
无卤 设项 省池 开发
阻燃 目 池州 州市 区
剂扩 聚石 东至 34,775.74 8,000.00
产建 经济
设项 开发
目 区
除上述内容变更外,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变更后,“池州无卤阻燃
剂扩产建设项目”总投资将由 34,775.74 万元调整为 38,797.45 万元,其中募集
资金使用金额将由 8,000 万元调整为 12,021.71 万元。
本次变更后,“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将与“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 目”产能合并为 5 万吨,项目总投资金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增。具体调整 情况如下:
项目 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名称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
实施地点 开发区雄兴工业园康园路 -
19 号
无 卤 实施主体 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 -
阻 燃 司
剂 扩 项目投资总额 4,021.71 万元 -
产 建
设 项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4,021.71 万元 -
目 额
建设内容 年产无卤阻燃剂 6,000 吨 -
建设周期 18 个月 -
池 州 实施地点 安徽省池州东至经济开发区 安徽省池州东至经济开发区
无 卤 实施主体 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 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
阻 燃 项目投资总额 34,775.74 万元 37,654.09 万元
剂 扩
产 建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8000.00 万元 12,021.71 万元
设 项 额
目 建设内容 年产无卤阻燃剂 4.4 万吨 年产无卤阻燃剂 5 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