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1-078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安庆石化生产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安庆石化生产基地(一期工程)。
投资金额:基地一期工程总投资 2.57 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项目尚未取得环评批复,所涉及土地尚未获得,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供应链的掌控能力,更好地布局产业战略规划,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手
续获取约 300 亩建设用地,其中一期工程用地 130 亩:100 亩用于建设年产 20
万吨聚苯乙烯项目,另外 30 亩用于建设中试实验中心;剩余 170 亩作为二期工程储备用地。一期工程预计总投资 2.57 亿元,其中年产 20 万吨聚苯乙烯项目投资额为 1.74 亿元,拟使用超募资金 8,000.00 万元,其余资金自筹。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安庆石化生产基地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安庆石化生产基地(一期工程)
(二)项目实施主体: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贺信
设立日期 2021 年 09 月 08 日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高新区皇冠路 8 号
公司持股情况 聚石化学持股 90%,贺信持股 10%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
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
经营范围 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
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项目用地
本次投资建设用地约 300 亩,为三类工业用地,位于安庆市高新区山口片区,四至边界:石门湖路以东、鹰山路以北、外环西路以西、华伦化工以南地块。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周期
一期工程占地 130 亩,建设内容为年产 20 万吨聚苯乙烯及中试实验中心,
建设期为三年。剩余 170 亩用地主要为石化生产项目储备用地,具体建设内容及建设周期未定。
(五)总投资估算
一期工程总投资 2.57 亿元,具体估算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产 20 万吨聚苯乙烯 中试实验中心 储备用地 170 亩
建设投资 14,417.06 2,875.19 3,366.00
其中:土地购置费 1,980.00 594.00 3,366.00
建筑工程费 5,213.60 720.00 -
设备购置费 5,957.40 1,319.75 -
设备安装费 297.87 65.99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6.92 6.48 -
预备费 921.26 168.98 -
铺地流动资金 2,955.05 2,057.49 -
合计 17,372.10 4,932.69 3,366.00
(六)项目资金来源
一期工程总投资 2.57 亿元,其中年产 20 万吨聚苯乙烯项目实际为募投项目
《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从池州基地搬迁至安庆基地实施,总投资仍为1.74 亿元不变,其中 8,000.00 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其余公司自筹。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项目必要性
1.完善公司产业链,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光学板材的原料就是通用聚苯乙烯(GPPS)和苯乙烯-甲基丙烯甲酯共聚物(MS),投资建设聚苯乙烯项目是完善和延申公司产品产业链的重要体现,也是提高公司供应链掌控能力的重要举措,且现有的客户中对于发泡聚苯乙烯(EPS)也有需求。公司通过一套生产设备实现 GPPS、MS、EPS 三种产品的生产,提升了生产效率和光学原材料的性能品质。
2. 提升中试实验水平,增强新产品研发力度
中试车间是在新产品研发向产业化生产转化的关键环节,公司未来将在新型工程塑料、新能源材料、磁性材料、改性添加剂等多个方面开展产业化落地的研发工作,有必要建立配套的中试平台,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可以及时利用中试实验室研究解决,更高效地保证产品生产工艺稳定性和可靠性。
(二)项目可行性
1.安庆基地具有良好的地理位置优势和产业集成优势
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家级高新区,园区聚焦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两大产业,是全国重要的石油化工产业基地,千亿级化工新材料园区。项目用地
周边已形成石油化工产业链集群,主要有工程塑料、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项目邻近中国石化安庆分公司,提供生产聚苯乙烯所需的大部分原料,并通过建设中的化工管廊运输,大大提升危化品运输的安全性以及降低成本。此外园区自有百万吨级危化品码头和储运设施,毗邻的安庆石化有千万吨级的危化品码头,这都将确保原材料供应的物流条件并有效降低公司运输费用。
2. 公司拥有强大的产能消化能力
本项目主要产品通用聚苯乙烯(GPPS)和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物(MS)分别是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扩散板和导光板的生产原料,公司已经进入韩国三星电子、韩国 LGE 全球扩散板供应链体系,随着国际化合作的不断深入,对聚苯乙烯原料的质量和供应稳定性的要求不断提高。项目建成后,生产的聚苯乙烯将应用于扩散板、导光板的生产,进一步优化产业链布局,加强聚石化学不同子公司间上下游的协同,维护上游原材料的供给安全,防止原材料价格骤涨对成品造成的不利影响,提升光学板材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3. 公司拥有研发创新和产业落地的优势
公司自 2011 年起连续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多年来,公司不断加大
研发投入,积累了丰厚的技术底蕴。通过与高校联合研发以及公司自主研发的两种模式,在新材料方面已有多个完成实验室小试阶段的研发储备项目,目前有关尼龙粉末、聚酰亚胺等相关技术正在专利申请中,本次中试实验中心的建成将加速公司研发项目的产业化落地,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年产 20 万吨聚苯乙烯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但尚未完成土地招牌挂程序、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等前期工作。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提高公司对上游化工原材料的掌控能力,为公司研发创新赋能,加速从研发到产业化的转化,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在新材料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及超募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政策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 项目资金筹措风险
安庆化工生产基地总投资金额较大,一期工程除计划使用 8,000.00 万元超募资金外,其余所需资金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予以补足。如公司整体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或市场融资条件达不到预期,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按时足额融入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面临项目资金筹措风险。
2. 项目终止风险
年产 20 万吨聚苯乙烯项目及中试实验中心项目均未履行完毕环评、安评等程序,实施主体尚未取得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不排除后续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无法取得或无法按时取得相关许可证,导致项目存在延期、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聚苯乙烯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大,一旦原材料价格骤然上涨,将导致产品成本上升无法完全、及时传导给下游客户,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进而对产品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七、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为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专门开设募集资金账户,公司、项目实施子公司将尽快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年产 20 万吨聚苯乙烯项目款项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建设安庆石化生产基地是为了延伸公司产业链,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更好的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项目使用超
募资金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审议的对外投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项目使用超募资金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聚苯乙烯项目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超募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