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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669: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9

688669: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1-080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内现场召开。此次会议事项紧急,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华利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广东清远变更为安徽池州。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池州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池州聚石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庆聚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池州变更为安徽安庆。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实质上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向子公司增资是为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池州聚石为“池州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增资前池州聚石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资本公积为 4,234.22 万元。公司拟将变更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 4,021.71 万元用于增加池州聚石注册资本,同时资本公积转增股本978.29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池州聚石注册资本由 5,000.00 万元增加至10,000.00 万元,资本公积为 3,255.93 万元,公司仍持有池州聚石 100%的股权。
  安庆聚信为“安庆聚苯乙烯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向安庆聚信实缴出资 8,000.00 万元用于实施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本次使用的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用于实缴聚石化学已认缴出资的安庆聚信 90%的注册资本,本次实缴不影响最终公司持有安庆聚信的股权结构。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实质上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向子公司增资是为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安庆石化生产基地的议案》

  公司为布局产业战略规划,公司拟在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过招标拍卖
挂牌手续获取约 300 亩建设用地,一期工程用地为 130 亩:100 亩土地用于建设
年产 20 万吨聚苯乙烯项目,另外 30 亩土地用于建设中试实验中心;项目一期预计总投资为 2.57 亿元,其中年产 20 万吨聚苯乙烯项目为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项目,投资总额为 1.74 亿元,拟使用超募资金 8,000.00 万元,其余为公司自筹资金。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项目使用超募资金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聚苯乙烯项目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超募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安庆石化生产基地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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