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编号:2021-015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34 号文《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29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0.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27,290,3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9,069,708.07 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78,220,591.93 元。
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697 号”
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27,290,300.00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659,286.27
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部分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承销费、保荐费(含税金额) 32,610,795.70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0,048,490.57
项目 金额
减: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330,000,000.00
其中:结构性存款 320,000,000.00
大额存单 1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 57,722.09
减:手续费支出 1,471.97
减:募集资金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余额 54,687,263.85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20 年 12 月 16 日,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通科
技”或“公司”)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门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碣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12 月 16 日,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鼎润科技实
业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名称
东莞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市鼎 公司东莞长安支行 673073968196 2020-12-15 394,679,504.30 14,641,235.73
通精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
密科 公司虎门支行 588000013017969 45,988.13
技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份有 有限公司东莞市分 44050177008800001558 20,000,039.99
限公 行
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石碣支行 769908600910160 0.00
河南
省鼎
润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技实 公司信阳分行 252073859688 20,000,000.00
业有
限公
司
合计 394,679,504.30 54,687,263.8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2、项目实施主体变更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
3、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尚未支付先期投入和置换款项。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的
情况如下:
1、结构性存款存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户 余额
东莞银行虎门支行 518000013033656 320,000,000.00
2、大额存单存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金融机构名称 账户 余额
招商银行东莞石碣支行 76990860098200023 10,000,000.00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超募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鼎通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鼎通科技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