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5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收到
实际控制人、董事董宇女士,董事、总经理刘志强先生,监事邬丽娅女士,董事
会秘书罗亮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前述增持人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一)增持主体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董宇 实际控制人、董事
2 刘志强 董事、总经理
3 邬丽娅 监事
4 罗亮 董事会秘书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同。
(三)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五)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增持 增持 增持前 增持前 增持 增持 增持 增持价格 增持后 增持后
主体 方式 直接持 直接持 时间 数量 金额 区间(元/股) 直接持 直接持
股数量 股比例 (股) (万 股数量 股比例
(股) (%) 元) (股) (%)
集中
董宇 0 0 2022.11.4-7 32,887 280.80 84.60-86.10 32,887 0.0470
竞价
集中
刘志强 0 0 2022.11.4-7 43,387 370.02 84.63-85.81 43,387 0.0620
竞价
集中
邬丽娅 0 0 2022.11.4-7 3,280 28.01 85.20-86.10 3,280 0.0047
竞价
集中
罗亮 0 0 2022.11.4-7 33,100 283.64 84.14-86.87 33,100 0.0473
竞价
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在本公告披露
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增持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熊友辉先生、董宇女士直接和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合计 36,919,6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74%。
(三)上述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股份后至少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四)上述增持主体暂无其他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拟进一步增持,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董宇女士的增持行为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一)增持人董宇女士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四)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四方光电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特此公告。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