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2-075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收到公司高管尹彭飞先生《关于违规减持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披露了《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高管尹彭飞先生拟于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70,688股,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在该减持计划实施前,尹彭飞先生持有公司282,7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020%,为IPO前取得。
2022年9月28日,尹彭飞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20,200股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262,552股股份。
二、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尹彭飞先生系公司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2022年10月25日,因误操作减持了公司200股股份,成交均价为57.61元/股,成交金额人民币11,522元。
公司已预约于2022年10月27日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第1号——规范运作》第4.6.8条董监高窗口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但并非其主观故意违规减持。
三、本次违规减持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1、上述行为发生后,尹彭飞先生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主动向公司董事会进行检讨,并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今后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防止此
类事情再次发生。
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实相关情况。经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对尹彭飞先生违规行为决定处以2,000元人民币罚款。
2、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规范操作,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