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60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88,24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亦不进行送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1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除权(息)日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60 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亦不进行送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此外,本次派送现金红利不进行差异化分配,因此,每股现金红利为 0.40 元。
综上所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35.00-0.40)/(1+0)=34.60 元/股。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4.6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45,0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64%;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5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4.6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722,5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8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回购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
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