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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微纳:关于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3

和林微纳:关于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4-031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交易内容简要: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
  林微纳”)因经营发展需要,与江苏普诺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
  诺威”或“关联方”)签署产品采购合同。本次采购预计产品总金额为 155.94
  万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为准),有效期一年,以支票(汇票)、电
  汇方式付款,订单根据需求时间分批交货。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结果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与江苏普诺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手机摄像头模组用平面线圈采购合同,主要用于注塑件集成芯片和线圈项目的研发生产。本次采购预计产品总金额为 155.94 万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为准),有效期一年,以支票(汇票)、电汇方式付款,订单根据需求时间分批交货。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 1%,且未超过 3,000 万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马洪伟担任江苏普诺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为普诺威法定代表人。普诺威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情况说明

    企业名称          江苏普诺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马洪伟

    注册资本          13997.84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4 年 04 月 09 日

    注册地址          昆山市千灯镇宏洋路 322 号

    主营业务          研发、生产、销售高密度互连印制电路板、集成电路封
                      装载板、刚挠印制电路板;元器件贴装;货物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
                      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3 年 12 月 总资产:85,474.21 万元净资产:73,742.68 万元
    31日的主要财务数 营业收入:31,149.04 万元  净利润:940.01 万元
    据(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的履约安排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普诺威采购一批产品,双方签订产品采购合同,有效期一年,预计产品总金额为 155.94 万元(含税),以支票(汇票)、电汇方式付款,订单根据需求时间分批交货。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在公平的基础
上根据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的交易。在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一定时期内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
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是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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