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实施利润分配。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2023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2023年度拟不实施现金分红。同时为了保证公司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2023年度亦拟不派发股票股利。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二届十次会议和监事会二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1,270,080.2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471,804,156.03元。母公司2023年度
期 初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359,096,391.68 元 , 期 末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112,707,764.35元。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实施利润分配。本年度公司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满足的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
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因2023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且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因此,2023年度拟不实施现金分红。
2、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五)项关于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为:“在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资金需求,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为了保证公司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2023年度亦拟不派发股票股利。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03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二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二届九次会议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的规定,审议和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