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1-018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向全体监事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主持,董事会秘书黄锋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
报告审核后认为: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 司 《 2021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 同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二) 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符合公司海上风电业务发展的战略,能够满足深远海区域风机运维服务市场快速增长的需要。本次变更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将依照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履行全部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出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编号:2021-013)。
(三) 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地点符合我国能源政策规划和市场发展需求,能够优化公司陆上风电的生产布局。本次变更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监事会同意对《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地点作出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公告》(编号:2021-014)。
(四) 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需求,同时能控制公司运营成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2021-015)
(五) 审议通过《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同意作为公司章程附件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