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59 公司简称:元琛科技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 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 、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
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 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 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 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 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 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 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元琛科技 688659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蒯贇 张晓宇
电话 0551-66339782 0551-66339782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合白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北社区
路西侧 合白路西侧
电子信箱 yuanchenzqb@163.com yuanchenzqb@163.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195,399,800.13 1,059,864,086.21 12.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53,050,406.12 656,470,819.41 -0.52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270,726,311.37 227,464,014.97 19.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8,179,586.71 28,860,239.34 -37.01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440,032.97 25,065,108.73 -78.30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5,424,243.63 44,896,726.44 -178.90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73 5.60 减少2.87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1 0.21 -47.62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1 0.21 -47.62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7.48 6.39 增加1.09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 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75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包含转融通
股东名称 股东性 比例 持股 条件的股份 借出股份的 质押、标记或冻
质 (%) 数量 数量 限售股份数 结的股份数量
量
徐辉 境内自 37.09 59,337,960 59,337,960 59,337,960 无 0
然人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
-南海成长精选(天 国有法 9.96 15,936,077 0 0 无 0
津)股权投资基金合 人
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元琛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 其他 7.93 12,695,160 12,695,160 12,695,160 无 0
伙)
安徽兴皖创业投资 国有法 4.77 7,628,880 0 0 无 0
有限公司 人
青岛光控低碳新能 境内非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4.01 6,422,040 0 0 无 0
人
安徽高新金通安益 境内非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国有法 3.72 5,958,600 0 0 无 0
合伙) 人
上海诚毅新能源创 国有法 3.61 5,780,280 0 0 无 0
业投资有限公司 人
鲍劲松 境内自 1.16 1,861,000 0 0 无 0
然人
上海瑞高煜方投资 境内非 质
中心(有限合伙) 国有法 1.03 1,655,280 0 0 押 1,655,280
人
国元创新投资有限 国有法 0.96 1,538,000 1,538,000 1,538,000 无 0
公司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安徽元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
动的说明 梁燕女士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公司控股股 东徐辉先生为一致
行动关系,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
件股东之间的关联关 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 不适用
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 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 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