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3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0,000,000.00 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 50,833,018.87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9,166,981.13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1]230Z0058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2021 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 7,555.66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555.66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 13,361.04 万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7.82 万元,收到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为 288.55 万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3,657.41 万元,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
12,8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
修订)》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制定了《安 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 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1 年 4 月,公司与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岗支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号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499010100101929877 8,524,393.94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1302010619200304828 0
肥双岗支行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551903361610912 15,323.49
4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632789058 34,402.87
合计 8,574,120.30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7,555.66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请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于 2021 年 4 月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券商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保荐券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万 到期日 预计年化 存款期
元) 收益率 限
申万宏 本金保障型 1.9%或
源证券 龙鼎定制16期 浮动收益凭 3,000.00 2022/2/21 3.5%或 91 天
有限公 收益凭证 证 3.7%
司
华泰证 聚益第 21347
券股份 号(原油期货) 本金保障型 1,500.00 2022/1/10 1.3%-8.3% 41 天
有限公 收益凭证 收益凭证 或 3.2%
司
华泰证 聚益第 21379
券股份 号(原油期货) 本金保障型 1,200.00 2022/2/23 1.4%-7.7% 69 天
有限公 收益凭证 收益凭证 或 3.4%
司
华泰证 聚益第 21204
券股份 号(白银期货) 本金保障型 600.00 2022/2/15 1.3%-6.9% 48 天
有限公 收益凭证 收益凭证 或 3.2%
司
兴业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单位大额存单 固定收益类 5,000.00 2024/10/19 3.55% 三年期
司合肥
分行
兴业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单位大额存单 固定收益类 1,500.00 2024/11/12 3.55% 三年期
司合肥
分行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1313 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元琛科技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30 日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0,0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5,556,566.1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5,556,566.12
(%)
截至期末累计 截 至 期 末 项 项
投入金额与承 投 入 进 度 目 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