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60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131 人,其中 5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收入总额为 187,578.7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163,126.3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73,610.9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为 18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
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卢珍,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元琛科技(688659)、安纳达(002136)、长信科技(300088)、皖天然气(603689)、合肥城建(002208)、设计总院(60335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屠灿,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元琛科技(688659)、交建股份(603815)、设计总院(603357)、中水三立(837116)、科宏生物(830940)、善孚新材(870527)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卫峰,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
元琛科技(688659)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彩霞,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阳光电源、合锻智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卢珍、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屠灿、陈卫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彩霞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 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将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