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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658 科创 悦康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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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658:悦康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0-12-23

688658:悦康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悦康药业                                  股票代码:688658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Youcare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 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特别提示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康药业”、“本公司”、“公司”
或“发行人”)股票将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上市公告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
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内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前 5 个交易日后,交易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二)股票异常波动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三)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5,000.00 万股,其中上市初期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 8,293.46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8.43%。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此外,科创板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特别认真地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对下列重大风险因素予以特别关注,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医药行业政策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的提示

    1、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相关风险

  (1)公司产品存在无法通过或未能在时限内通过一致性评价的风险

  根据一致性评价政策要求,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 3 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仿制药药品,将不予再注册。另外,根据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要求,对于参与全国公立医疗机构集中采购申报的仿制药品种,需为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因此,若公司的仿制药产品无法通过或未能在时限内通过一致性评价,则公司将存在相应药品注册批件无法取得再注册或相应药品无法参加国家集中采购的风险,进而产生公司相应药品不能生产或公立医院终端销售受限等影响。

  特别地,公司主要产品中在公立医院终端销量占比较大的有 4 个品种,包括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明可欣)、天麻素注射液和注射用兰索拉唑。2019 年,上述 4 个产品在各级公立医院的销量占比分别达到 83.36%、73.55%、63.32%和 90.20%,产品合计销售收入则有 259,555.67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62.46%。因此,若该等产品在未来无法通过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一致性评价,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

  (2)公司仿制药产品销售收入及一致性评价工作开展进度情况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仿制药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仿制药收入金额(包括代理的仿制药产品)分别为 241,332.31 万元、372,519.97 万元、394,193.05 万元和 148,623.2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95.29%、95.50%、94.85%和91.68%。2020 年 1-6 月,公司原料药收入增长,仿制药收入占比有所下降。

  在公司已开展及计划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的仿制药产品中,已通过一致性评
价的产品 1 项,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分别为 10,944.55 万元、26,026.96 万元、
14,502.06 万元和 8,697.9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4.32%、6.67%、3.49%和 5.37%;正在开展一致性评价但暂未通过的产品 24 项,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分

别为 216,421.38 万元、325,759.56 万元、360,664.04 万元和 133,573.32 万元,占
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85.45%、83.51%、86.79%和 82.40%;暂未开展一致性评价但计划启动的产品74项,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分别为12,914.54万元、19,186.93万元、17,826.64 万元和 5,939.73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5.10%、4.92%、4.29%和 3.66%。

  在公司的 8 个主要产品中,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已过评、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已向 CDE 进行审评申报,进度在市场中较为领先,报告期内上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11.33%、11.15%、9.43%和 12.54%;注射用头孢曲松钠、注射用兰索拉唑和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包括明可欣和公司自产产品)目前均处于药学研究阶段,暂未向 CDE 进行审评申报,而市场中已申报审评的分别
有 20 家、8 家和 3 家生产厂家,公司一致性评价进度相对落后,报告期内上述
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42.59%、34.79%、34.75%和 28.04%;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和天麻素注射液的一致性评价工作目前还处在早期研究阶段,暂无实质进展,报告期内上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0.34%、33.06%、34.64%和 38.70%。

  (3)公司开展一致性评价将持续产生较高研发投入的风险

  通过对公司计划开展完成的 98 个一致性评价项目进行资金需求测算,未来五年内,预计公司为一致性评价项目平均每年需投入约 8,302 万元,占 2019 年度营业收入比重约 1.94%,占 2019 年度净利润比重约 28.85%。因此,公司开展上述一致性评价工作所需耗费的费用较大,未来存在资金投入需求较为集中的风险,公司较高的研发投入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未来年度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并可能对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2、药品集中采购相关风险

  (1)第三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对于公司的主要产品,仅有第三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在其采购范围中涉及到了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和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两个品种。其中,公司的盐酸二甲双
胍缓释片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符合仿制药申报品种资格要求,参与了第三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并以7.68元/瓶(规格:0.5g*60片)的价格中标,供应省份为江苏省、陕西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司的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则处于一致性评价的审评补充资料阶段,尚未通过一致性评价,暂不符合仿制药申报品种资格要求,未参与第三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

  受到第三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影响,公司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按第三批集中采购不含税价格0.113元/片的中标价计算,相较2020年上半年公司产品的平均售价,产品降价幅度约为34.01%,降价后产品的毛利率约为27.56%,在假定其它因素不变及公立医院按约定采购量下限进行采购的情况下,采购周期首年的毛利预计下降494.89万元,该金额占2019年度公司利润总额的1.49%,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较低;公司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由于未参与第三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在假定其它因素不变及公立医院完全不采购公司产品的情况下,年度毛利预计下降315.73万元,该金额占2019年度公司利润总额的0.95%,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较低。

  (2)公司产品存在无法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或无法在集中采购中中标的风险
  除在第三批药品集中采购中中标的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外,公司还有奥美拉唑肠溶胶囊、阿莫西林胶囊、阿莫西林颗粒、阿德福韦酯片、美洛昔康片、头孢氨苄胶囊和头孢拉定胶囊等7个通用名药品品种被纳入了历次国家集中采购的采购范围。对于上述品种,公司的相应产品均尚未通过一致性评价,因此公司未参与到上述药品历次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之中。而对于公司其它的化药固体口服制剂及注射剂产品,由于这些产品目前均尚未通过一致性评价,因此未来相关品种若进一步被纳入药品集中采购范围,公司将同样可能无法参与申报。

  而对于公司已通过一致性评价或将于近期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尽管公司在未来有较大希望参与到相关品种的国家集中采购之中,但公司并无法保证这些产品在未来集采的竞价谈判中能够中标。若公司产品将来未能在国家集采中中标或未能参加国家集采,公司相关产品在全国公立医院等终端市场中即存在销售受限的可能,公司业绩在未来存在出现一定程度下滑的风险。


  (3)公司产品存在因药品集中采购而出现价格下调的风险

  从“4+7”试点城市集中采购(第一批)、联盟地区集中采购、第二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第三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共计四次集采的实施效果看,被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的产品均存在中标价格大幅下降的情况。根据2018年12月“4+7”城市联合采购办公室对第一批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的公示,此批25个拟中选试点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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