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星期四)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 G
栋三楼会议室一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通过
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会议由董事长马卓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 2021 年
工作情况和下一年度经营计划,并出具了《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我们认为,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 2021 年的工作情况。本年度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2021 年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全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对外披露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4)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4,075,348.41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205,826,925.18 元。公司拟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股本 133,39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004,25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5.61%。2021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8)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该方案综合考虑到公司所处的行业,在结合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基础上制定,能够进一步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收益。
独立董事杨文杰、刘丹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董事薪酬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
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向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符合股东利益。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担保。授权期限为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2)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