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 年 10 月
目 录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
议案二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 7
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
议案三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 12
议案四《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14
议案四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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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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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二) 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高新四路逸飞激光行政楼
402 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轩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
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应选董事(6)人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2.01 选举吴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王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冉昌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4 选举丛长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5 选举顾弘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6 选举郭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独立董事
案 (3)人
3.01 选举潘红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2 选举邵泽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3 选举杨克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应选监事(2)人
事的议案
4.01 选举王颖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4.02 选举周叶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 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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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
(三)累计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6 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一致同意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3 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吴轩、王树、冉昌林、丛长波、顾弘、郭敏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本议案下列六个子议案:
2.01 选举吴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王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冉昌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丛长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 选举顾弘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 选举郭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议案二附件。
本议案已经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