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7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1 年 11 月 16 日,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 年11 月17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2021年5 月16 日至2021年11月1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1年11月30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