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4-052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了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已离职的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 1.8382 万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已离职的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4651 万股(调整后)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3033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
相应报告。其后,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
2、2021 年 6 月 23 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
3、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7 月 9 日为首次及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日,合计向 9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4.7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4.50 元/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3.56 万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70.01 万股,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2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8、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11、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鉴于本次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过程中,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成 2022 年年度
权益分派。故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12、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3、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
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
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披露了《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2023 年 5 月 17 日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
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以 2023 年 6 月 5 日为授予日,合计向 8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8.106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3.15 元/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9.5748 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8.532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5、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 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2021年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自情况发生之日,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由于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8382 万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2023 年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