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6-009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5,000 万元
补流期限:自 2026 年 3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起
不超过 12 个月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05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78,99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19 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208,399,976.81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000,094.42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05,399,882.3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 年11月 26 日全部到位,
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XYZH/2025BJAG1B0440 号)审验。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与保荐机构
华泰联合证券、成都银行金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发行名称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 20,84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0,539.98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5 年 11 月 26 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余额为 14,193.59 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 项目进度
元) 元) (%)
无人装备及商业航天嵌
入式计算机研发及产业 14,889.59 696.50 4.68
化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5,650.39 5,650.39 100
合计 20,539.98 6,346.89 -
注:本公告数据如存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6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为规范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智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