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3-049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与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明达”)于 2023 年6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
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披露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2023 年 5 月 17 日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
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
得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
事宜。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3 年 6 月 5 日为授予日,合计向 8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8.106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3.15 元/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9.574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8.532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6 月 1 日
公司总股本 50,498,32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
股。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根据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需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
1、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期间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因此,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34.50÷(1+0.49)=23.15 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授予数量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期间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因此,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25.575×(1+0.49)=38.1068 万股,其中调整后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 9.5748 万股,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 28.5320 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本次对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授予价
格由 34.50 元/股调整为 23.15 元/股,授予数量由 25.575 万股调整为 38.1068
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9.574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8.5320 万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
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34.50 元/股调整为 23.15 元/股,授予数量由 25.575 万
股调整为 38.1068 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9.574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8.5320 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条件已满足,公司向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智明达尚需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