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7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同意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87万股,发行价格25.28元/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3,319.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979.5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21日出具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6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6,979.5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
利息收入净额 B2 -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9,791.25
利息收入净额 C2 1,077.8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19,791.25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077.8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78,266.2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8,266.23
差异 G=E-F 20,000.00
注:差异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2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军管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320006677013003245687 224,525,327.05 募集资金
京城东支行 专户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 0162220000004926 125,783,184.95 募集资金
融城支行 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4301017729100344109 148,800,042.94 募集资金
司南京军管支行 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8110501013902257603 61,366,163.12 募集资金
京分行 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125903835910808 22,187,587.27 募集资金
京珠江路支行 专户
合 计 582,662,305.33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820.6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25,693.39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2723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
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并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期 是
产品类 年化 否
受托银行 型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 已 期末余额
率 赎
回
交通银行股份 结构性
有限公司南京 存款 20,000.00 2023.08.23 2023.12.22 3.05% 是 0.00
城东支行
南京银行股份 结构性
有限公司金融 存款 12,000.00 2023.08.24 2023.12.22 2.70% 是 0.00
城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 结构性
有限公司南京 存款 5,000.00 2023.08.23 2023.12.22 2.48% 是 0.00
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 结构性
有限公司南京 存款 20,000.00 2023.09.01 2023.12.26 2.55% 是 0.00
珠江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 结构性
有限公司南京 存款 20,000.00 2023.12.29 2024.03.29 2.50% 否 20,000.00
珠江路支行
合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