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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德: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3-08-04

优利德: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 2023-041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优利德科技(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优利德” )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优利德科技(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663 号文) 文件核准,由主承销商长城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1元。
截至2021年1月26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7,5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525,000.00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
币48,665,534.40元(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6,859,465.6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容诚验字[2021]518Z0005 号《验资报告》
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募集资金净额变动情况表: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47,685.9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645.18
其中: 1、以前期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484.16
2、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61.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减: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860.75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1,857.88
其中: 1、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
其中: 2、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357.88
减:以前期间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2,080.05
减: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747.50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8,784.95
购买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等投资 7,000.00
支付的发行费用相关进项税额 265.71
募集资金期末银行余额 1,519.24
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1
年1月26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4,860.75万元,募集资金到
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860.75万元; (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1,857.88万元,其中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500.00万元,
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永久转入流动资金7,357.88 万元; (3)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1,747.50万元,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3,827.55万元(不包含补充流动资产项
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645.18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
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8,784.95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共7,000.00 万元,用募投账户支
付发行费相关进项税金额为265.7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
1,519.24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
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
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东莞
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松山湖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松山湖支
行” )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在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8110901011901236196)、在
招 商 银 行 松 山 湖 支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769909056710999)。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
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12月6日招商银行松山湖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账
号: 769909056710999)已注销。
2021年11月8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东莞分行、长城证券、全资子公司优利德科技
(河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优利德河源” )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8110901013101337551),四方监管协
议与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1月12日中信银行东莞分行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 8110901013101337551)已注
销。
截至 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招商银行松山湖支行 769909056710999 已注销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8110901011901236196 1,519.24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8110901013101337551 已注销
合计 1,519.24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
至 2023年6月30 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未到账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起始日 到期日 金额(万元)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
币结构性存款 15522期 2023/6/9 2023/9/7 7,000.00
合计 7,000.00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对照表” 。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8,607,542.9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4,275,279.66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共计52,882,822.57元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518Z0202 号” 《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时间距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 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
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
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
限不超过12个月,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2月2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
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
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7,00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起始日 到期日 金额(万元)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
币结构性存款 15522期 2023/6/9 2023/9/7 7,000.00
合计 7,0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2021年4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5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并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就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
币1,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5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1,021.14万元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
将4,5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3年6 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
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结项募投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505.16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高端测量
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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