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3-012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3 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洪少俊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 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1,740.75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0,540.75 万元。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0 元
(含税)。截至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总股本 110,424,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 41,961,12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 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5.74%。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
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全部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全部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该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洪少俊、洪少林、周建华、张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5752 万股。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8)。
关联董事汪世英先生、甘宗秀女士、周建华先生、张兴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6.883 万股。根据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4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9)。
关联董事甘宗秀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8.916 万股。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作废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0)。
关联董事甘宗秀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
项目的议案》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募投项目“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以满足相关募投项目未来的资金需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