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1-014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
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洪少俊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总经理带领公司全体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全面开展相关工作,在技术研发、产品布局、内部治理和人才建设等方面均取得良好进展,推动公司经营业务稳步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勤勉尽责,有效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积极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派发给公司股东。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报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容诚审字【2021】518Z0172 号”《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备案相关手续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由“第五条 公司住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北一路 6 号。
邮政编码:523808”改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一路 6 号。邮政编码:523808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 52,882,822.57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并在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的 6 个月内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