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3 证券简称:双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4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101,478.09 万元的比例为 29.96%。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
银行贷款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478.5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5.88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86,122.3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486.52 万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166,635.8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2 日汇入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账户,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691 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66,635.87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166,635.87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101,478.09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3 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承诺 12 月 31 日募
投资计划 投资总额 集资金累计投
入金额
智能测控装备生产基地项 31,728.35 31,728.35 10,233.19
目
研发中心项目 14,815.13 14,815.13 1.74
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 4,614.30 4,614.30 61.08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4,000.00 14,000.00
其他超募资金 101,478.09 101,478.09 /
合计 166,635.87 166,635.87 24,296.01
注: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101,478.09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30,4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6%。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公司的影响、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0,4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且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 30,4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