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 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第一节 股东...... 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第五章 董事会...... 20
第一节 董事...... 20
第二节 董事会...... 22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6
第七章 监事会...... 27
第一节 监事...... 27
第二节 监事会...... 2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29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2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2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2
第一节 通知...... 32
第二节 公告...... 33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4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35
第十二章 附 则...... 3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称诺和有限)按照截至 2020年 1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在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
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00股,于2021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Sun-Novo Pharmaceutical Research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7号楼一层;
邮政编码:1022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法规范经营,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药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药中间体化学品试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检测;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委托生产药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不违反中国法律以及履行了所有必要的审批
或批准手续后,增加、减少或者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款。
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公司各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均以其持有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
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折股的方式认购公司股份,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
本在公司设立时全部缴足。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序号 发起人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股)
1 利虔 22,069,500 36.7825% 净资产折 2020.03.21
股
2 刘宇晶 4,280,860 7.1348% 净资产折 2020.03.21
股
3 杭州方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52,306 4.7538% 净资产折 2020.03.21
股
4 邵妍 2,400,000 4.0000% 净资产折 2020.03.21
股
5 托新权 2,400,000 4.0000% 净资产折 2020.03.21
股
6 佛山市景祥创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001 3.3750% 净资产折 2020.03.21
股
7 杭州凯泰民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40,000 3.0667% 净资产折 2020.03.21
序号 发起人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股)
股
8 广州广发信德一期健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1,607,783 2.6796% 净资产折 2020.03.21
伙) 股
9 杭州海达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67,680 2.6128% 净资产折 2020.03.21
股
10 宁波海达睿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96,802 2.3280% 净资产折 2020.03.21
股
11 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36,547 2.2276% 净资产折 2020.03.21
股
12 天津泰达盛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20,046 2.2001% 净资产折 2020.03.21
股
13 万海涛 1,306,400 2.1773% 净资产折 2020.03.21
股
14 苏州中誉赢嘉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06,400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