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4-018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单位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普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罗普特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683.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9.31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4,287,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5,500,287.5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8,787,012.42 元。本次募集资金
已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23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0,285,533.74 元,累计己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753,796,902.11 元(包含发行费),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 元,本年度收到募
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3,644,854.58 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
减 手 续 费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7,297,953.29 元 ,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17,788,351.18 元(不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其中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70,000,000.00,募集专户余额为 47,788,351.18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元)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904,287,300.00
减:发行费用 85,500,287.58
募集资金净额 818,787,012.42
减:募投项目支出 579,738,147.33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5,999,500.00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减:回购公司股份支出 2,558,967.20
加:累计收回结构性存款收益、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7,297,953.29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70,000,000.00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专户余额 47,788,351.1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1 年 2 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城市建设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实缴出资并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特(上海)软件”)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市场拓展及运维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 28,000 万元对罗普特(上海)软件进行实缴出资并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时,在罗普特(上海)软件新设 2 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 账户
余额(元) 类型
工行厦门软件园支行 4100200129100077949 6,286.18 活期
农行厦门翔安支行 40334001046886193 12,805.34 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科技支行 129970100100266532 2,635,345.70 活期
交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35200066101300051471 3,711,098.77 活期
8
招商银行厦门五缘湾支行 592902512110807 16,604,792.3 活期
1
建行厦门城市建设支行 35150198020100001926 14,681.87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 1001100429006005475 8,254,672.10 活期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 1001100429006005502 16,548,668.9 活期
行 1
合计 47,788,351.1
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8,319,174.71 元,
其 中 公 司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4,666,041.88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3,653,132.83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361Z0383 号)。具体详见公司 2021年 7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2021-020 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