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2-057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6.124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首次授予 224.71 万股,预留授予 56.49 万股。
(3)授予价格:6.432 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6.432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268 人,预留授予 2 人。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 2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 4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
第三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 4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 5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 5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以 2020 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确定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公司层面归属比例。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核年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10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60%
第一个 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
归属期 2021 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5%;
第二个 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
归属期 2022 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15%;
第三个 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
归属期 2023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3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核年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10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60%
第一个 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
归属期 2022 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15%;
第二个 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
归属期 2023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3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 B,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良及以上、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良及以上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B,当期所有激励对象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林晓月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10 月 3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42)。
(4)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0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5)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4)。
(6)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2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