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7 证券简称:康众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2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定向增发和/或自二级市场回购A股普通股。
在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
股票共计 78.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89%。其
中,首次授予 75.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85%,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 96.15%;预留授予 3.00万
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3%,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授予总额的 3.85%。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同时实施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其他长期激励机制。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和/或自二级市场回购 A 股普通股。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78.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89%。其中,首次授予 7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85%,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 96.15%;预留授予 3.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3%,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 3.85%。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而确定,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
2、激励对象应当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含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含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17 人,占公司(含子公司)员工总
人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含子公司)员工总人数为 252 人)的
6.75%,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JIANQIANG LIU(刘建强)先生的儿子 Yichin Liu(刘逸秦)先生(美国籍)以及 1 名印度籍员工 Amit Kumar先生,前述人员任职于关键销售岗位,在公司的业务拓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激励计划将前述人员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标准执行。
(三)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序 姓名 职务 国籍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 占股本总
号 (万股) 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张萍 董事、财务总监 中国 2.00 2.56% 0.02%
2 尹晟 董事会秘书 中国 7.00 8.97% 0.08%
3 Yichin Liu(刘逸秦) 销售骨干 美国 7.00 8.97% 0.08%
4 Amit Kumar 销售骨干 印度 5.00 6.41% 0.06%
5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13 人) 54.00 69.23% 0.61%
6 预留 3.00 3.85% 0.03%
合计 78.00 100.00% 0.89%
注:1、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或自愿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由公司做出调整,将前述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者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或者调整至预留。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激励对象核实情况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日。
2、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的基础之上,核查激励对象相关信息,并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激励对象名单出现调整的,应当经监事会核实。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日期及期限
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满足授予条件的,公司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授予日为交易日;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
2、限制性股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归属日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自动适用变化后的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50%
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50%
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如相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6、各归属期内,限制性股票满足归属条件的,公司可按规定办理归属事项;未满足归属条件或者满足归属条件但激励对象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7、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之后,不再另行设置限售安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份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其减持公司股份需遵守变化后的有关规定。
六、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7.96 元/股,满足归属条件之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7.96元的价格出资购买公司 A股普通股。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 11.59 元,授予
价格占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68.68%;
2、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 13.67 元,授
予价格占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8.23%;
3、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 13.84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