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7 证券简称:康众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00.84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 88,129,027 股的比例为 4.55%。其中,首次授予 320.90 万股,约占本激
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88,129,027 股的比例为 3.64%,首次授予权益数
量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为 80.06%;预留授予 79.94 万股,约占本激励
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88,129,027 股的比例为 0.91%,预留授予权益数量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为 19.94%。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披露指南》”)和《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00.84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8,129,027 股的比例为 4.55%。其中,首次授予 320.90 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88,129,027 股的比例为 3.64%,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为 80.06%;预留授予 79.94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88,129,027 股的比例为 0.91%,预留授予权益数量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为 19.94%。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自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予以相应调整。
四、激励对象范围及权益分配情况
(一)激励对象范围
1、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99 人,约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含
子公司)员工总人数为 238 人)的比例为 41.60%。
3、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者聘用关系。
4、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 JIANQIANG LIU(刘建强)先生(美国籍)和高鹏先生,其中,JIANQIANG LIU(刘建强)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高鹏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作为公司的领导核心,且均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战略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
此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还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高鹏先生的儿子高子桓先生,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 8 名外籍激励对象,该部分人员群体均任职于公司(含子公司)关键岗位,在经营管理、技术研发、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综上,本激励计划将上述人员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5、获授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个月内由董事会确定,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国籍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量 占股本总额
(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JIANQIANG
董事长、总经理、
LIU 美国 13.97 3.49% 0.16%
核心技术人员
(刘建强)
董事、副总经理、
高鹏 中国 10.48 2.61% 0.12%
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财务总监、
张萍 中国 9.32 2.33% 0.11%
董事会秘书
杨儒平 副总经理 中国 2.71 0.68% 0.03%
高子桓 管理与行政骨干 中国 5.22 1.30% 0.06%
TEO SI QIN 研发骨干 马来西亚 5.62 1.40% 0.06%
Amit
销售骨干 印度 4.50 1.12% 0.05%
Kumar
Divya
研发骨干 印度 4.50 1.12% 0.05%
Agarwal
Bruce Ross
销售骨干 加拿大 9.32 2.33% 0.11%
Pomeroy
Jian Teng 生产骨干 加拿大 3.21 0.80% 0.04%
Johnny
Martin 生产骨干 美国 3.21 0.80% 0.04%
Quilenderino
Michael Pratail 生产骨干 美国 3.21 0.80% 0.04%
Laura Rossato 销售骨干 意大利 3.86 0.96% 0.04%
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241.77 60.32% 2.74%
(共计 86 人)
预留 79.94 19.94% 0.91%
合计 400.84 100.00% 4.55%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五、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20%
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40%
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授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20%
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