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4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补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