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6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0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2019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727.84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高飞,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金佩,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卫丽,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审计收费公司支付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85万元(不含税),该费用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1 年 4 月 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进行了审查,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